????????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要求,聚焦打造手續最簡、環節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流程,助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助推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若干措施通知如下。
一、推進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流程再造
推行項目前期事項“一鏈辦理”,按照國家要求,研究提出由項目單位編制一套材料的事項清單,明確編制內容和標準,推動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政務服務平臺業務互通和數據共享,加快項目落地,實現備案批復文件在線打印。按照“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要求,合并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實行一張表單、一套材料、一個系統、一次評審、一個證書。統一受理環評審批,明確提前服務、受理、評估、審查等標準,同步評估審批,減少決策層級和環節。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確實無法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和相關法定保護區的公路、鐵路、電網、輸油(氣)管線等線性項目,主管部門意見不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省政府有關部門出臺區域評估標準規范并加強對各市的業務指導,督促各市加快推進區域評估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
根據國家小型建設項目的設計規模劃分標準,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持續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功能,按照運行和管理規則,推動實現與有關部門、各市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將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部納入系統上線運行,實現縣(市、區)和功能區全覆蓋。督促各市推進數據、項目圖紙共享,申辦工程建設項目每個審批階段只需提交1份申請表,基本實現一次填報、一次上傳,評審意見和審批結果即時推送。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與水氣暖等報裝業務系統聯通,向市政公用企業開放查詢賬號。出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介服務指導意見。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容缺受理制度,將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全部納入省“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總門戶,同步向社會公示辦事指南。實施人防設計、監理資質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實現全程網辦。完成省政務服務平臺與省投資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對接,通過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登記項目,在省共享交換平臺發布接口,實現信息共享、項目信息關聯,供省、市相關系統調用信息,避免重復填報和二次錄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省人防辦、省大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入推進“多規合一”“多測合一”
加快構建全省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動消除現行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中存在的“矛盾圖斑”。建立“多測合一”測繪單位名錄庫,實行成果共享、結果互認,在項目實施同一階段,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同一測繪成果只提交一次。(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嚴格規范市場準入管理,推動“非禁即入”落實落地。組織開展“三個全面清理”,即全面清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違規設立的準入許可、隱性門檻和其他形式的負面清單。集中清理工程建設、教育、醫療、體育等領域在市場準入方面對企業資質、資金、股比、人員、場所等設置的不合理條件,列出臺賬并逐項明確解決措施、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實行跨地區巡回演出等營業性演出審批全程網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切實降低小微企業經營成本
2020年年底前,分類實施工程擔保制度,減輕企業資金占用負擔。實行供應商全流程通過電子化方式參與政府采購,確需收取投標和履約保證金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在工程建設、公路水運工程、水利工程領域全面推行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替代投標、履約、質量、農民工工資現金保證金,督促指導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制定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操作指引。出臺商戶牌匾設置標準,對牌匾采取備案管理。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實行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管理,納入“多證合一”范圍,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食品經營備案手續。實施反壟斷風險提醒告誡制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實施職業病危害分級管理。加強小微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職業健康培訓,督促企業做好職業病危害日常監測。引導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完善收單定價機制,實行收單環節服務費市場調節價,保持費率水平合理穩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
推行“提前申報”,全面推廣“兩步申報”,在符合條件的監管作業場所實行提前申報貨物在船舶抵港后自動放行,實現“船邊直提”;對出口大宗散裝貨物,經海關批準后實施“抵港直裝”。允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到場陪同查驗,規范查驗現場的音視頻錄證工作,實行查驗作業全過程控制和留痕,相關錄證信息均上傳至系統,實現進系統、可追溯。堅決杜絕單日限流、控制報關等不合理措施。(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
新增小微出口信用保險投保、出口退稅申報、金融服務等功能,推廣應用跨境結算、貿易融資、關稅保證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單一窗口”服務功能,上線“口岸收費公示”專欄,實現港口、船代、理貨等收費標準在線公開、查詢。推廣應用山東口岸物流協同平臺,實現進口集裝箱貨物提貨單和設備交接單同步電子化流轉。督促港口、理貨企業根據實際收費情況調整公示價格。(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切實減少外資外貿企業投資經營限制
支持外貿企業拓展國內市場,2020年年底前,對接電商平臺拓寬外貿企業內銷渠道,利用直播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出口轉內銷。對出口轉內銷的食品相關產品、電線電纜、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化肥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申請和采用自我聲明承諾方式的特種設備許可延續換證申請,以及自貿試驗區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實行告知承諾發證。對變更和延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申請人聲明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的,不再進行現場核查。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要求外,對“同線同質同標”出口轉內銷產品,鼓勵認證機構采信已有檢測認證結果,允許加貼中文標簽標識、作出產品安全書面承諾,以自我符合性聲明的方式銷售,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促進人才流動和靈活就業
依托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實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審核、評審、公示、核驗等全程網辦,2021年6月底前,實現職稱電子證書信息在線核驗。指導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立用工余缺調劑平臺,為共享用工提供精準對接服務。全面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定,實現失業保險網上申領。按照有序、適度放開和便民不擾民、不污染環境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和改善店外經營和流動攤點管理服務,有序推進夜經濟等特色經營方式發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完善對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
加強相關規范性文件評估和監督管理,堅決清理各類不合理管理措施,支持“四新經濟”發展。進一步放寬互聯網遠程診療范圍,明確對復診患者可以實行互聯網遠程診療。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和醫保支付政策,將互聯網復診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疫情期間互聯網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新開展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可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價格,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加快創新性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等審評審批。推進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探索醫療器械注冊證與生產許可證分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增加新業態應用場景等供給
建設華東智能網聯汽車試驗場和山東高速智能網聯高速公路測試基地項目,加速推進5G數字化部署應用,拓展測試基地商業和盈利模式。逐步創建國家級智能交通科研創新平臺,研究出臺車路協同示范和應用政策,組織測試基地認定,統籌設施智能化升級、網絡信息基礎設施發展,試點路測智能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應用。加快推動養老機構、交通、醫療健康主題庫和專題庫建設工作,依托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持續推進數據匯聚、開放共享。按照“應開放盡開放”的原則,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試點,發布數據匯聚、共享、開放清單。(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大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提升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水平
2020年年底前,研究出臺無差別“一窗受理”改革標準指引,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公共安全等情形外,將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省“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總門戶運行并實施動態監管;推出150項主題式服務事項;出臺山東省政務服務容缺受理相關管理辦法。全面推進行業“一業一證”改革,推行行業綜合許可證。制定電子證照推廣應用、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實施方案,加快在政務服務領域全面推廣應用,加快開展電子印章應用推廣。歸集電子證照,梳理應用場景,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人力資源、公積金、經營場所登記、納稅等事項辦理中的應用,提升辦事便利度。指導相關銀行做好企業持電子營業執照辦理銀行結算賬戶業務相關工作。依托山東省稅務局的電子印章系統深化稅務部門和納稅人電子簽章應用,全面推進涉稅業務無紙化辦理和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省政府辦公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升制度政策保障能力和水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修改的情況,推動修訂有關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落實《山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暫行辦法》,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跟蹤評估。出臺政府立法公眾參與辦法,保障、鼓勵企業家、行業協會商會參與政府立法過程。制定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政策文件時,充分聽取企業家、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并按規定組織聽證。(省司法廳牽頭,各市、各部門負責)
十四、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聯系機制
依托企業訴求“接訴即辦”省級平臺,構建企業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對收到的企業訴求1個工作日內啟動核實程序,3個工作日內答復,15個工作日內予以解決或服務確認。(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抓好惠企政策兌現
梳理惠企政策清單,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和政務服務平臺同步發布涉企政策,公開惠企政策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清單、辦理流程、承辦單位、聯系方式、起止時間等信息。通過“愛山東”APP政策直通車,持續豐富利企便民政策信息,依據企業經營范圍、行業領域與個人信息精準推送政策。鼓勵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等方式,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對確需企業提出申請的惠企政策,合理設置并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手續,加快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各市、各部門負責)
各級、各部門要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更好服務市場主體、促進市場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采取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辦法,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牽頭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與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抓好落實,形成推進工作的強大合力。省政府辦公廳要加強調度督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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